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10-27点击:37165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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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姚安县纪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政府颁发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3)主管全县预防腐败工作。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防治腐败工作;研究分析腐败高风险的领域和部位,探索建立反映腐败现状的指标体系;组织对全县有关改革措施进行廉政风险评估等工作。

(4)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负责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廉洁。

(7)负责党纪政纪有关制度、规定的研究、制定;配合立法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制定有关行政规章;结合县情,做好纪检监察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

(8)调查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纠正或修改的建议。

(9)会同县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县级各部门纪检组、派驻(派出)机构领导干部人选并提出任免职务的意见;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纪委、州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和县委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1、突出政治建设,政治引领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功能作用更加“凸显”。一是管党治党政治意识明显提高。二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更加严明。三是政治生态得到净化巩固。四是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活泼。

2、全面从严治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更加“自觉”。一是管党治党责任扛牢压实。二是紧盯“关键少数”,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三是推动监督责任从严从实。

3、强化教育监管,严管厚爱更加“融合”。一是廉政教育“入脑入心”。二是干部监管“到边到底”。三是落实“五个一批”“有的放矢”。

4、强化正风肃纪,干部作风更加“务实”。一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细落小。三是日常监督明显强化。四是严肃通报曝光,惩教并重的警示效果较好发挥。

5、铁腕惩治腐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更加“深入”。一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果断。二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三是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管党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6、深化政治巡察,党内监督质效更加“增强”。一是巡察主体责任落实有力。二是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三是巡视整改工作持续发力。

7、强化案件查办,治本清源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更加“有力”。一是信访举报工作运行高效。二是惩贪肃腐精准再发力。三是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

8、忆初心话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一是工作推进统筹协调到位。二是抓学习教育聚焦主题主线。三是抓整改落实突出问题导向。

9、深化体制改革,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更加“纯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2136496.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36496.9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13121906.08元对比减少985409.11元,下降7.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进行姚安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及办案谈话点建设,财政下达项目资金,2019年该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2439655.57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6044.97元,占总支出的90.16%;项目支出1223610.6元,占总支出的9.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3121906.08元对比减少682250.51元,下降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进行姚安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及办案谈话点建设,2019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16044.97元。与上年10881906.08元对比增加334138.89元,增长3.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及工资经费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3610.6元。与上年支出2240000元对比减少1016389.4元,下降45.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姚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及办案谈话点项目建设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般行政事务支出1118610.6元,大案要案支出100000元,招商引资支出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39655.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2439655.57元的100%。与上年13121906.08元对比减少682250.51元,下降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姚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及办案谈话点项目建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9749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676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41188.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74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288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8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单位“三公”经费在人员经费中列支,不单独做“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支出95100元增加33700元,增长3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4000元,增长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0元,下降0.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是因监察体制改革后承担的工作任务增加、干部职工人数增加、巡察全覆盖、执纪审查力度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00元,占41.93%;公务接待费支出74800元,占58.0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执纪审查、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召开会议参会人员就餐、乡镇来人对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516元,与上年426300元对比增加243216元,增加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检察院转隶10人、招考录用公务3人、调入部分干部,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此外,监察体制改革后承担的工作任务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拨缴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5097497.94元,其中,流动资产489588.04元,固定资产460790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350.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071元,流动资产减少269421.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0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0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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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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