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的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坚决落实。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根本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紧密结合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思想新要求,找准职责定位,着力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突出对“两个维护”、疫情防控、意识形态、精准扶贫、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领域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在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上行动自觉、态度坚决,在履职尽责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上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2.强化压力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到位。年初与全县71个责任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抓实州对县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层层压实责任。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2家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开展警示约谈,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组织召开全县71个(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报告会议,抓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报告省对州、州对县反馈问题的整改。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每2个月进行一次工作提醒和一次工作报告,开展“两个责任”专题约谈221场次约谈2936人次。抓好责任制考核、巡察督查、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构建主体明确、职责清晰、上下衔接、环环相扣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体系。对23家单位开展“蹲点式”、“体验式”、“推磨式”监督,做到日常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3.强化廉政教育,政治生态全面净化巩固。以“十个一”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为抓手,运用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纪检监察网、“清风荷城”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从严纠治“四风”,沉疴痼疾彻底根除。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规定,持续发力纠治“四风”,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3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期,形成有力震慑。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开展3项重点18个方面任务专项整治,71个单位查找问题177个,2152名干部查找问题3516个。聚焦集中整治违反“禁酒令”规定、赌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3大问题19项具体内容,开展作风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突出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集中开展作风“大起底大排查”,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查找问题3342个、制定整改措施4102条,对参与赌博、酒驾的19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开展纪律作风日常监督检查110次发现问题25个,对48人开展批评教育,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提出意见建议12条。
5.深化源头治理,惩治基层腐败坚决有力。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23个单位开展蹲点式监督,对53人开展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题约谈,开展扶贫领域遵守纪律提醒谈话、承诺践诺行动2879人次,问责22名干部、3个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3批66人次,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震慑。
6.严厉惩贪治腐,“三不”机制一体推进。准确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惩防并举,审查调查、监督约束、教育引导协同发力,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两面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精准有力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一体融合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开展“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年”“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年”工作,全面实现审查调查案件质量“双提升”“双促进”。坚持惩防结合、逢案必改,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做到“查办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认真做好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后半篇文章”。
7.强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紧盯省、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牢固树立“整改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持续深入查找在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不足,坚持在巩固、拓展、深化巡视巡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牢做实。明确年度巡察工作要点,制定县处级领导干部推动分管联系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落细。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13次,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巡视巡察及整改工作。组织开展三轮巡察,对21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4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4个单位开展机动巡察、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直接巡察,对部门和单位以及村级党组织的巡察覆盖率达100%。
8.持续推进“三转”,队伍建设更加过硬。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监督全覆盖。落实“三个为主”要求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提拔任用5名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任用9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以自我革命的决心补齐能力短板,选送12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州纪委跟班学习、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跟班学习、参加执纪审查等多种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开展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素养和业务水平。健全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加强内部监督,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6195191.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95191.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与2019年度收入12136496.97元相比,增加4058694.58元,增长33.44%,增长主要原因是 :一是2020年平均人数为67人,2019年平均人数为54人,人数增加13人,年初预算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和日常办公费增加;二是2020年问题线索核查、案件查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及各类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力度加大,相应的经费投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6049124.54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0643.55元,占总支出的84.87%;项目支出2428480.99元,占总支出的15.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与2019年度支出12439655.57元相比,增加3609468.97元,增长29.02%,增长主要原因是 :一是2020年平均人数为67人,2019年平均人数为54人,人数增加13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办公费增加;二是根据省州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安排,2020年开展了纪检监察外网建设,同时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增大,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20643.55元。与上年11216044.97元相比,增加2404598.58元,增长21.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内平均人数为67人,与2019年度内平均人数54人相比增加13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办公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09557.31元,占基本支出的91.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1086.24元,占基本支出的8.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8480.99元。与上年1223610.6元相比,增加1204870.39元,增长98.47%,增长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省州工作安排,2020年开展了纪检监察外网建设,支出经费395000元;二是2020年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进执纪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大案要案查处及执纪审查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49124.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2439655.57元对比,增加3609468.97元,增长29.02%,增长原因:一是2020年度内平均人数为67人,与2019年度内平均人数54人相比增加13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办公费增加;二是2020年问题线索核查、案件查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及各类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力度加大,相应的经费投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5499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7%。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日常运行支出、大案要案查办支出、巡察支出、纪检监察外网建设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52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主要用于发放退休干部工资和在职干部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类)支出77389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在职干部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695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000元,支出决算为386157.42元,完成预算的10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5057.42元,完成预算的10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100元,完成预算的14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一是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本年度年初未预算增加车辆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2020年各级问题线索核查、案件查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及各类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力度加大,公务接待经费比预算数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57357.42元,增长19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61057.42元,增长483.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00元,下降4.9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购置费为231900元,故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057.42元,占81.59%;公务接待费支出71100元,占18.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年度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057.4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31900元,购置车辆1辆。我单位一辆执法执勤车辆于2020年4月报废,为满足执纪审查工作需求,经审批后于2020年11月采购公务用车一辆,车辆购置费为2319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157.4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执纪审查、巡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1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开展监督检查、执纪审查、专项业务对接、宣传信息采集摄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及乡镇人员参会、对接业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年度内未发生国(境)外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1086.24元,与上年774535.25元相比增加336550.99元,增长43.45%,主要原因是:2020年平均人数与2019年相比增加13人,人数增长24.07%,人员增加的同时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工会经费等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办公、水电、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3499875.77元,其中,流动资产649429.95元,固定资产2850444.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0711.5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0869.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58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15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58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58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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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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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25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