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姚安县纪委 姚安县监委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姚纪发〔2023〕5号)

日期:2023-08-08点击:11348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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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县级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科学分工,明确责任,角色互补,形成合力,便于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

一、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邹建华(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领导、主持县纪委县监委全面工作、县委巡察工作、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和姚安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李  永(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协助书记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管理室、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廉洁文化中心。统筹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含网络舆情)、精神文明、安全生产、财务、机要、保密、档案、工会、双拥模范创建等工作。书记外出期间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日常事务。

杨家林(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协助书记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协调。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各派驻机构;统筹扶贫挂点、乡村振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依法治县、法治政府、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综治维稳等工作。

高  全(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协助书记做好审查调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分管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巡察信息中心;统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自华荣(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协助书记做好巡视巡察工作;主持县委巡察办工作,负责县委巡察工作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服务、联系县委巡察组、巡察信息中心等工作;统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等工作。

吴  健(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领衔负责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分管追逃追赃、反“洗钱”等工作。

刘  伟(县纪委常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领衔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统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

赵  静(县纪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领衔负责组织部(含机关党支部)工作。分管机关党建、深改工作。统筹廉政意见回复、深化改革、大比拼、妇女、共青团、老干部、双拥模范创建等工作。

保文明(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领衔负责办公室工作,统筹安全生产、机要、保密、档案、工会等工作。

卢家勇(县监委委员、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领衔负责第四纪检监察室工作。

董仁荣(县监委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领衔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统筹好各类监督工作。

二、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

李  永同志和保文明同志联系栋川镇。

杨家林同志联系光禄镇。

高  全同志联系弥兴镇。

自华荣同志联系官屯镇。

刘  伟同志联系前场镇。

赵  静同志联系大河口乡。

董仁荣同志联系太平镇。

吴  健同志联系适中乡。

卢家勇同志联系左门乡。

三、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AB角协作安排

为加强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的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领导工作分工协作实行AB角制度。(A角离岗时,由B角代为行使岗位职责;遇有紧急情况或重要工作时,AB角协同处理)。具体AB角安排如下:

李永——保文明(办公室、安全生产、机要、保密、档案、工会)、赵静(组织、人事、党建、党风廉政);

杨家林——吴健(审查调查)、董仁荣(党风廉政建设及日常各类监督);

高全——自华荣(巡视巡察)、刘伟(案件监督管理、审查调查安全)、卢家勇(审查调查)。

本分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姚安县纪委   姚安县监委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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